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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重要訊息

轉知112年度桃園市環境教育場所課程學習補助計畫

一、目的:為鼓勵本市各學校至轄內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辦理環境教育計畫,期能透過戶外學習體驗課程,
有效提升本市環境教育水準及闡揚永續發展理念。

二、補助條件及金額:
(一)補助本市各機關(不含公法人及公營事業)與本市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員工、
教師及學生,每梯次活動不得少於20人。

相關網址1: 
https://eego.epa.gov.tw/